第五十四章 都怪车-《来到现代当大佬》
第(2/3)页
如果是一般的写手,一天十个小时,估计也就是一万多,撑死了两万字吧。
但是在朱权这里,一天十个小时,可以弄到五六万保底,简直是无情的码字机器。
这不,看着手里的接近十万的存稿,朱权美滋滋的喝了一口山泉水。
加上之前已经发布出去的九十万字,这本书已经写了一百万字了。
这段时间他也大概的了解了一下历史类小说的篇幅,一般都是得两三百万字,不然细节很难处理好。
不过有个问题就是,那些小说更多的是侧重于朝堂之上的争斗,而且基本都会贯穿至少两个皇帝。
而他这一本,时间线推动的很慢。
因为这本书是按照朱权的成长经历来的,而且中间会穿插一部分回忆录之类的东西。
这就导致别人可能三五章就写完的东西,他可以写三五十章,甚至百十章。
当然,这里的章都是按照一章2000字来说的,因为朱权的一章基本上顶的上别人的三四章那么多的字数。
按照朱权自己的分析,之所以那么多人喜欢这本书,而且还是那种追着读的喜欢,很大可能是因为真实。
从幼年营训练的残酷,到少年时候的渐露獠牙,这些都和以往的历史小说,有着很大的不同。
之前就有个历史学教授,说这部小说对于研究元末明初的部分社会生态,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。
那可不是么,这些可都是一个六百多年前的一个古人的真实生活写照啊。
这几天他都是每天发布五万字,保留两万多的存稿,以备不时之需。
故事已经写到他十九岁的时候了,等到十九岁这一年过完,基本上可以先暂告一段落。
高强度的码字生活,不仅累,还费脑子,虽然他是变态,但是也有那么一点点扛不住了。
距离发稿费还有一段时间,争取在月底吧,把这一段故事先结束掉,然后休息三五天,再接着干。
做好了打算,朱权就下了楼,这个时候也到了晚饭时间。
楼下基本没啥客人了,小天在收拾着桌子之类的,老王在厨房弄着晚饭。
慢悠悠的溜到厨房,抓了一把花生米,丢了几个到嘴里,朱权就站在老王身边看他秀刀功。
第(2/3)页